移民问责行政令的重要意义

- 李亚伦律师 1

2014年11月20日欧巴马总统签订的「移民问责行政令」(Immigration Accountability Executive Actions,IAEA),为美国移民事宜定下基调。这一行政令有四个重要部分,现分析如下。

一、扩大I-601A豁免范围

I-601A豁免方案最初于2012年生效,允许入境时未经过检查而不能在美国境内调整身分的美国公民的配偶、父母,以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有获得绿卡的可能。过去,这些人若不符合245(I)条款条件,必须去海外领事馆处理作业,被拒后才有机会递交I-601豁免,以公民配偶或父母的生活将受到「极端困难」为由而免除十年不得再入境的惩罚。而I-601A豁免程序更吸引人,允许在美国境内递交豁免申请(豁免标准与I-601相同)并等候裁决,如获批准,申请人才才返回祖国申请移民签证。IAEA行政令对I-601A的豁免程序,更作出下列改善。

允许移民签证配额排期到的所有亲属移民类别进行I-601A豁免程序。这意味著符合生活「极端困难」条件的亲属将不必是美国公民的配偶或父母,也可以是永久居民的配偶或父母。美国国土部部长强生(Jeh Johnson)2014年11月20日的备忘录里指出,将范围扩大到「所有具法定资格类别的亲属」,甚至也许职业移民签证的申请人。

此行政措施指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进一步提供有关「极端困难」的定义,改善裁决时可能发生的随意性和反复无常性,因为I-601A豁免申请若被拒,是不允许行政上诉的。请注意,2014年此方案处理已经大大改善。移民局的统计数据显示,移民局裁决了3万8650份申请,其中有2万7433份(71%)批准,1万1217份(29%)被拒。

二、暂缓遣返父母计画(DAPA)

据估计,将有超过400万人有资格申请这项将在2015年5月接受申请的计画。美国公民或合法居民的父母暂缓遣返,申请资格必须自2010年1月1日起连续居住美国,并通过背景调查和报过税。申请人不能是2014年11月20日行政命令的新「优先执法计画」名单上的人,且必须已有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子女;必须于2014年11月20日当日和向移民局递交暂缓遣返父母申请文件时已身在美国;及于2014年11月20日当日没有合法身分;并在移民局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没有其他无法批准的因素。许多人过去无法解决身分,但现在符合申请DAPA的资格。

三、从「安全社区」到「优先执法」

移民问责行政令(IAEA)废除「安全社区计画」(Secure Communities)。该计画规定,被当地警方逮捕的人,要把他们的指纹送到联邦调查局(FBI),随后转发资料到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接著对当事人进行移民监禁。即便是邻居投诉噪音案或车尾灯破损等过错,当事人也将面对移民诉讼程序和驱逐出境。

而根据新的「优先执法计画」(New Priority Enforcement Program),执法局仍将继续根据州和地方执法单位提供给联邦调查局的被逮捕人的指纹及面部资料,进行罪行背景调查。但只能将已被定以下罪行的外籍人士转送监禁:从事或涉嫌恐怖或间谍活动,或危及国家安全的外籍人士;积极参与街头帮派或16岁以上有意参与组织犯罪集团,并进一步涉及犯罪集团的非法活动并已被定罪的外籍人士;已被管辖权定为重罪的外籍人士,但被州或地方定罪的重要因素是移民身分罪行的外籍人士除外;已被定加重重罪的外籍人士;被判犯有三个或三个以上轻罪的外籍人士,轻微交通违规或州、地方犯法行为的重要因素是移民身分的罪行除外。此三个轻罪以三次分别且独立的罪行来计算;外籍人士被定罪为「重轻罪」,如家暴、性虐待或儿童性贩卖、入室盗窃、非法持有或使用枪支、销售或贩卖毒品、酒后驾车或者虽不在上面列出罪行中,但如当事人被判羁押90天或90天以上(以羁押服刑日为主,不包括缓刑期)。

四、改善移民福利制度

强生部长2014年11月20日指示移民局:1)继续加强与国务院的配合,以确保国会授权的所有移民签证是签发给符合条件的人,且签证类别有足够的需求;2)与国务院配合,确定移民签证配额在会计年度提供给申请人;3)考虑修改法规,确保已批准的职业移民签证申请在等待期中,虽改变工作或雇主时申请仍然有效。让尤其是来自中国和印度的高技能员工,因配额积压多年,可快速递交I-485申请调整身分,并获得工作许可证(EAD)及转换雇主资格(转换的工作是「相同或类似」职位,且I-485申请已递交180天)。

劳工部也奉命要透过审查改进处理「电子核审劳工纸系统」(PERM)的程序和有关规定,如:识别劳动力职业短缺和过剩的问题,将其与招聘要求密切配合;对美国员工招聘要求的方法和处理现代化;案件处理时限和快速处理的可能性;提交和审查申请过程,和对不重要的错误予以有效应对的可能性。

1本文作者执业美国移民和国籍法已有三十多年之久,Martindale-Hubbell Law Dictionary 律师指南中给予AV全美最卓越律师等级的评价,这是一个在法律能力和道德标准上均属最高的荣誉。他也被列为大律师公会的卓越注册律师,纽约超级律师(2011-2012, 2013-2014 和 2014-2015)的名单。李亚伦律师曾于一九八五年两次获中华民国奖状,表彰他在移民与人权方面的杰出贡献;他也名摘美国律师名人录,并以专家身份在法庭就移民问题作证。他的文章广泛地登载于中文报纸世界日报和星岛日报上,并为主要移民刊物,Interpreter Releases和移民日报(Immigration Daily)撰写文章。他曾是巴基斯坦之声报纸Pakistan Calling每周移民专栏的荣誉编辑。他过去也在日文刊物OCS和巴基斯坦报纸MUHASBA上撰写文章。他的文章" 布希总统临时工人计画与相关待审立法之分析“是Interpreter Releases在美国移民律师协会2004年年会上的头条文章,还有他以从未被任何法庭裁决过的法律问题在第二巡回上诉法庭以"首地国际公司对抗移民局”胜诉,并成功地挑战移民局40多年来根据模糊的标准撤销已经批准的移民签证申请的政策。此案的价值是成为先例,遗憾的是,布希总统当局在2004年的情报改革法案特地针对此案改变了政策。李亚伦律师在各类报纸和杂志上所发表关于移民法律的文章多达1,200篇以上。

李亚伦律师持UCLA大学学士学位及Cleveland-Marshall法学院法学博士,并获该法学院的 Sidney A. Levine 1976-1977最佳法律论文奖,李亚伦律师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在下列各处都有成功的诉讼案件,如联邦法庭,移民上诉局,上诉审核处,外籍人士劳工证明上诉委员会,前移民局地区专员等。李律师于1977年成为俄亥俄州律师,1982年加入纽约律师业,之后又进一步的成为受理纽约南、东、西区地区法庭及第二巡回上诉法庭案件的登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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